一、总则
为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,强化师生及外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,提升应急处置能力,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,依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及学院实际情况,结合试行反馈,修订本制度。
二、适用范围
1. 适用对象
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。
2.适用场景
所有教学、科研及开放实验室。
三、安全准入制度
(一) 人员分类与准入要求
1. 实验室管理人员:熟悉岗位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化学安全知识及专业相关技术,接受相关实验室制度、安全防护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,了解工作的安全风险,在实际操作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,同时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,特别是化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、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上报程序。
2. 实验室技术人员: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,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,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、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。
3. 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师生:完成安全知识宣讲教育、安全入门和技能操作培训,掌握实验室基本安全规范、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知识、基本化学品处理方法、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,在此基础上方可准许进入实验室。
4. 外来人员:需提交申请,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,有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并全程陪同。
5. 具备精密仪器设备的专业实验室:经过专项培训(如精密仪器操作、危险化学品管理)及实操考核,由该精密仪器管理员签字确定后方可准入。
(二) 实验室行为规范
1.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、吸烟、喧哗,个人物品不得随意存放。
2. 危险化学品需双人双锁管理,使用后及时登记,废弃物分类存放至指定区域。
3.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非授权设备或带出实验材料。
(三) 标识与设施
1. 实验室入口张贴安全责任人信息、紧急联系电话及逃生路线图。
2. 危险区域设置醒目警示标识,配备急救箱、灭火器、洗眼器等应急设施并定期检查。
四、安全培训制度
(一)培训分类与周期
1. 基础培训(每年1次):面向全体师生,内容涵盖安全手册、法律法规、个人防护及急救知识。
2. 专项培训(按需开展):针对危险化学品、精密仪器、生物安全等高风险操作,由专业教师授课。
3. 外来人员培训:根据实验室类型定制内容,时长不少于1小时。
(二)考核与准入
1. 采用“理论笔记+实操评估”双模式,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2. 考核结果存档3年,未通过者需要重新培训。
(三)培训记录管理
1. 建立电子化培训档案,包括时间、内容、考核成绩及讲师签名。
2. 实验室负责人每月核查准入人员 资质,确保合规。
五、监督与改进
(一) 违规处理
1. 未通过培训擅自进入实验室者,暂停其准入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2. 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,按校纪及国家法规追责。
(二)定期检查与修订
1. 每学期末开展安全专项检查,结合隐患整改结果更新培训内容。
2. 制度每两年修订一次,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发布。
六、附则
1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2. 未尽事宜参照《广州南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》执行。